京华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为鼓励广大学子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我校北京校友会捐资设立“京华奖学金”,用于奖励当年考取北京地区高校与科研机构研究生的曲阜师范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立志振兴中华,遵纪守法,品质优良;
2.勤奋好学、努力创新、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3.考取北京地区高校、科研机构的硕士、博士研究生,以收到录取通知书或录取证明为准;
4.在校注册贫困生优先。
二、 奖励标准和人数
全校奖励30人,其中应届本科生80%,应届研究生20%。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元。
三、评选程序及要求
1.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在校本科学生向所属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京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各学院根据申请学生条件及在校表现情况,确定1-2名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公示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对所有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查后,提交“曲阜师范大学京华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奖励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审查、处理,并将处理决定通知异议人和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将最终名单及材料报北京校友会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详见评选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