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弘毅奖学金
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表彰奖励积极进取、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各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二学生。
二、奖项设置
奖励金额为2000元/人,每年评选10人,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各专业人数按比例确定。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异,入大学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四、奖学金的资金来源
从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弘毅教育发展基金支出。
五、评选程序
1.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成立弘毅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负责人、辅导员任评审小组成员,审核学生成绩,确定各专业评选名额。
2.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获奖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评审要求
1.本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
2.本奖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一次。
3.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发挥获奖学生的榜样带头作用。
4.本办法自2019年9月施行。
教育学院
201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