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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弘毅奖学金

发布时间:2019-09-0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弘毅奖学金

评定办法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刻苦学习,立志成才,表彰奖励积极进取、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范围

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各专业全日制在读本科大二学生。

二、奖项设置

奖励金额为2000/人,每年评选10人,具体名额分配根据各专业人数按比例确定。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异,入大学第一学年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名列前茅。

四、奖学金的资金来源

从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弘毅教育发展基金支出。

五、评选程序

1.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成立弘毅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负责人、辅导员任评审小组成员,审核学生成绩,确定各专业评选名额。

2.根据评选条件推荐获奖名单,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六、评审要求

1.本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宁缺毋滥的原则。

2.本奖学金每年10月份评定一次。

3.对获奖学生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切实发挥获奖学生的榜样带头作用。

4.本办法自20199月施行。


                        教育学院

                      201998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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