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21-06-1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是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理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基金会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第一条 根据理事长的指示,负责理事会的议题准备,会议组织及决议落实工作,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决议执行情况,接受理事、监事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条 策划筹款项目,组织和开展筹款活动;根据捐款到位情况,协调和落实协议约定的内容。

第三条 建立完整的捐款档案,及时向捐款人提供协议执行情况。

第四条 按照基金会宗旨和捐赠者的意愿,做好捐资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第五条 策划组织基金捐赠的相关工作,负责基金会与合作企业及捐赠人的联系及接待。

第六条 本着“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按照理事会决议,实施组织基金会的资金运作。

第七条 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要求做好基金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及时办理年度审计和年检手续。

第八条 按照《慈善法》、《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规定,及时准确地公布本基金会各种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负责基金会网页的管理及有关宣传报道工作。

第十条 完善基金会各种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基金会内控体系。检查基金使用情况,审核基金使用项目可行性。

第十一条 负责基金会对外联系工作。

第十二条 完成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安排的其他工作。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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