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发展基金管理使用办法
为规范数学科学学院发展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捐赠者和学院的共同利益,发挥基金在学院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数学科学学院发展基金主要用于以下范围:
(一)支持对学院校友工作,用于校友的联络、走访等;
(二)用于优秀师生的奖励;
(三)用于困难师生的资助;
(四)用于学院教学环境、办公条件的改造;
(五)用于科学研究、引进人才等方面的支出;
(六)用于师生文体活动、学术交流等相关活动。
第二条 数学科学学院发展基金使用时,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批准,并按有关流程报孔子教育基金会。
第三条 有关管理及使用办法,随着学院事业发展和上级有关政策的调整及时予以补充完善。
数学科学学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