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热诚欢迎并感谢海内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为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捐资。根据《曲阜师范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章程》及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凡为曲阜师范大学捐资,无论金额大小,基金...[详细]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各单位和广大教职工争取社会捐赠的积极性,拓宽筹资渠道,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曲阜师范大学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一条 社会捐赠是指海内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详细]
曲师大校字[2018]20号 关于印发《接受社会捐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详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发展慈善事业,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活动,保护慈善组织、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等慈善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进步,共享发展成果,制定本法。 第二条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慈善活动以及与慈善有关...[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