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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开展现场教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单位):

根据《机关党委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工作方案》安排,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利用济宁周边党史教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场所开展。机关党委决定,组织开展一次现场教学。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形式

统一组织,分两批四个组进行。

二、活动时间

第一批:2021477:30

第二批:2021487:30

三、活动地点

山东省金乡县羊山鲁西南战役纪念馆

四、参加人员

机关全体党员、工会会员。

五、批次、分组

(一)第一批

1.第一组:党委(校长)办公室(档案馆)、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人才工作处。

召集人:李海清 联络员:刘在国(人才工作处)

2.第二组:工会、学生工作处、团委、发展规划与政策研究室、人事处、国际交流合作处。

召集人:姜美颖 联络员:刘翔(团委)

(二)第二批

1.第一组: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中心、研究生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国内合作处、审计处。

召集人:李兆祥 联络员:辛文(研究生处)

2.第二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召集人:周鹏 联络员:赵峰(资产管理处)

五、组织报名

1.各党支部(单位)于4115点前将《参加现场教学人员报名表》电子版发送给本组联络员。

2.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本批活动,可在报名时自行与另一批人员对换。

3.各党支部认真核实报名人员,一经上报,不得更改。




                     机关党委

                      2021年3月31日

 机关党委参加现场教学人员报名表.xlsx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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