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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向社会组织领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各全国性社会组织:

2月25日上午,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等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会上,社会组织领域1名同志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23名个人、20个集体分别被授予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社会组织领域大力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脱贫攻坚精神,充分激发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干事创业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以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现就深入开展向社会组织领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弘扬社会组织领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光荣事迹和崇高精神

近年来,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倾力投入、广泛参与、主动作为、尽锐出战,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等脱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信息汇聚、资源汇聚、人才汇聚等独特优势,为我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以白晶莹同志为代表的众多先进典型和大批先进集体。他们在过往数年的繁重工作中,坚定不移、满腔热忱、勇于担苦、为民奉献,用日复一日的坚守、年复一年的奉献,书写了不平凡的扶贫事迹,展示了广大社会组织工作者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时代担当新作为的生动实践,体现了社会组织扶贫工作者的职业操守,感人至深、催人奋进。他们干出了社会组织的精气神,作出了社会组织的好表率,是扶贫战线当之无愧的真典型和真代表,为后续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是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学习的先锋榜样。

社会组织领域的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既有一线的“执行官”,也有各方“协调者”,还有后方“指挥员”。尽管所处岗位不同、所担职责不同、所做工作不同,但他们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现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忠诚担当品格、人生价值导向、务实勤恳作风,值得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认真全面系统学习。学习他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学习他们一心为民、奋发有为的使命担当,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学习他们勤勉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作风,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用心用情用力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学习他们甘于奉献、不怕牺牲的崇高品格,时刻守初心、担使命,以昂扬的斗志、饱满的热情、旺盛的干劲,投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国脱贫攻坚楷模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不懈努力,奋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

二、精心组织向社会组织领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学习活动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学习活动。一是加强统筹结合。要将学先进典型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庆祝建党100周年紧密结合起来,将党领导人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伟大实践与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结合起来,将学习实践中国特色反贫困理论与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结合起来,将弘扬脱贫攻坚精神与传承我们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结合起来,将学习脱贫攻坚中涌现的社会组织先进典型、先进人物与学习百年党史中前赴后继的革命先烈、革命英雄结合起来。二是掀起学习热潮。登记管理机关要坚持以上率下,做好示范引领,把学习活动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要通过观看有关新闻报道、学习典型事迹材料和评论文章、召开座谈交流、组织主题宣讲等方式,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要深入社会组织开展实地指导和联建联学,迅速在广大社会组织中尽快掀起学习宣传热潮。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加强和报纸杂志、广播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协调联系,充分利用社会组织自办媒体,以及登记管理机关和广大社会组织所属门户网站和微博、微信、短视频公众号、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广泛报道先进典型事迹,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三、务求实效将先进典型精神转换为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不竭动力

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让先进典型精神深入人心,通过学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筑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思想之基。一要夯实脱贫攻坚成果。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保持税收减免、财政补助、购买服务等各项帮扶政策稳定的同时,拓展政策范围,加大工作力度。把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成功经验创造性转换为下步推进措施,为阻断规模性返贫作出新的贡献。二要参与相对贫困治理。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消除绝对贫困后,要重点针对当前仍然存在的相对贫困现象,引导各类社会组织挖掘自身潜力,充分发挥他们在第三次分配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三要构建乡村振兴格局。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方针,持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发挥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不同类型社会组织的专长与优势,加快构建动员有效、组织有序、保障有力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格局。

各省登记管理机关和全国性社会组织学习活动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报送邮箱:2747530968@qq.com)。

附件:社会组织领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名录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附件

社会组织领域全国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名录

全国脱贫攻坚楷模

(社会组织领域1名)

白晶莹(女,蒙古族)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人大常委会主任,科尔沁右翼中旗蒙古族刺绣产业专项推进组组长、蒙古族刺绣协会会长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

(社会组织领域共23名)

李晓林 中华思源工程扶贫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傅廷栋 华中农业大学原教授(退休),国家油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全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油料作物专业委员会主任

贺迎潮(女) 北京市石景山区接受捐赠事务管理中心主任,北京市石景山区慈善协会秘书长

陈继红(女) 天津开发区慈善协会秘书长

于学艳(女) 天津市蓟州区于学艳爱心志愿者服务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

张秀燕(女) 天津阳光义工爱心社社长

戴建良 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食用菌产销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

 茹(女) 行唐县昊腾残疾人双创园园长

曾丽圆(女) 蛟河市漂河镇青背村第一书记,吉林市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工程师,吉林省驻村第一书记协会会长

刘启芳(女) 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精诚社工服务中心理事长

徐宏斌 上海秋海堂文化艺术中心创办人

潘江雪 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理事长

叶正猛 浙江新湖慈善基金会秘书长

邹细保 新余市水北商会党委书记、会长

李维正 上栗县长平人民教育奖励基金会终身名誉理事长,上栗县长平乡中心小学退休教师

孙建涛 泗水县微公益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

滕兆敏 日照市扶贫志愿者协会党支部书记、会长

陈亮伟 祁东县启航学校党支部书记、校长

  西安市鄠邑区蒋村街道办事处柳泉口村驻村第一书记、西安市法学会学术研究部主任

杨双六 天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主任

张维林 甘谷县腾达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校长

谭振莲(女)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喜利妈妈社会服务中心主任

柯晓山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组织管理四处处长

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

(社会组织领域共20个)

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中国证券业协会

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

招商局慈善基金会

天津市慈善协会

天津市光彩事业促进会

天津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上海静安区白领驿家两新组织促进中心

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

普陀山佛教协会

福建省德化县憨鼠爱心小分队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协会

株洲市社会扶贫联合会

北流市扶贫基金会

平南县商会

重庆市慈善总会

环县大学生养羊产业协会

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

黑龙江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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