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泉城奖学金是由曲阜师范大学济南校友会在母校65周年华诞时捐资设立。宗旨是鼓励曲阜师范大学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二条 泉城奖学金主要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奖助标准为每学院1人,每人2000元。
第三条 泉城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前两年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均排名前30%;在科技创新、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活动中 有突出表现;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在校注册贫困生;
(六)大学三年级在校生。
第四条 泉城奖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各学院要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成立泉城奖学金评选工作委员会,制定具体评审办法,并报学生工作处及孔子教育基金会备案。
第五条 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院提出申请。
第六条 各学院评选工作委员会根据学生申请情况组织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2个工作日,学生工作处及孔子教育基金会将评选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
第七条 孔子教育基金会一次性将泉城奖学金发放到获奖学生手中。
第八条 本办法由孔子教育基金会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曲阜师范大学孔子教育基金会
2020年12月10日
曲阜师范大学泉城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